宪法规范高度抽象,宪法的具体化需要解释。
没有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依法治国就背离了根本。在今日中国社会,依法治国有其基本的价值追求,这就是四中全会提出的四个维护: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重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五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治国就失去了意义。破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法治意识缺失等等制约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的瓶颈性问题,是四中全会的主要着力处。是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是别的人的什么别的梦想。这是底线原则,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犯颠覆性错误。
我们要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而且一个国家走向法治之路要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历史文化传统、人民的心理行为等等相契合、相匹配,简单地拿来主义、人云亦云不仅行不通还会引发更大问题。没有富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都受影响。
在此之前,很多的法治原则被1975年宪法取消了。随着形势的发展,尤其是对依法治国认识的深化,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记者:那么在党的十五大以及依法治国入宪这第一个里程碑之后,我们国家的法治实践还有哪些重大的事情? 李步云: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第三个节点是审判四人帮。
第四个节点是党的十二大及新的党章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记者:两个里程碑的说法,据我们所知,此前尚未有人提及。
也就是说,在第一个里程碑之前,全党形成这么一个共识,还有一个很长的理论准备和实践过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包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法治这一概念。因此,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以及1999年依法治国入宪,这二者是第一个里程碑。这三大派的争论可以看作是我们国家法治早期的理论准备过程。
因此现在有了民主必须要有法治,通过法律手段来治理国家。取消论认为,人治与法治是西方的一种提法,不科学,有片面性,有副作用,我们用社会主义法制就行了。要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该文最后说,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是我国民主和法制发展道路上的一个引人注目的里程碑。
因为依法治国得人心,符合党心民心,符合历史的规律,慢慢地为党的领导机关和广大干部所采纳。具有自主、平等、诚信、竞争等属性的这种经济形态,除了依赖经济规律来运作,同时又主要依赖法律手段来维系,它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
以人为本说明法治建设还是要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因为法律归根结底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这一文件强调,刑法等七部法律通过后,它们能否严格执行,是衡量我国是否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标志。
邓小平一贯坚持和强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必须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记者: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怎么讲都不为过,但我们仍然需要弄清楚,它为什么是一种必然的选择,这种必然性是建立在一种怎样的历史规律上的? 李步云:为什么说依法治国是历史的必然规律,我认为有四个方面的原因。这个里程碑的意义在于,党的十五大通过党内民主程序正式将依法治国写入党的文件,正式将依法治国提升到治国方略的战略高度,而1999年依法治国入宪则表明依法治国方略已由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那么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联系在一起就有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全面深化改革跟法治是什么关系?深化改革在今天是要变法的,要根据法律推动改革,就要把全面深化改革纳入法治轨道,要合法,要运用法律手段来巩固、发展改革成果。这是一个重大的发展,因为以前党的文件都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大文明一起抓。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讲全面深化改革,列出60项具体的改革任务,这个决议是党的主张,然后要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用法律手段来巩固、发展改革的成果。
法自身的特性决定了法的正义性。总结的这次历史性审判的五条现代法律原则是:司法独立、司法民主、实事求是、人道主义和法律平等。
您认为在此过程中,有哪些标志性的事件或时间点? 李步云:改革开放以来的法治进程,从一步步确立依法治国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线索看,我们有两个里程碑。科学发展观的意义在哪里?科学发展观提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两点对法治国家建设非常重要,因为要是没有经济基础,其他都谈不上。
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法治为主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发展的延伸,这个意义非常重大。再次,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
治理国家的现代化关键就是法治,用法律手段来治理。 记者:李老师,您亲身参与了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很多重要事件,对这一艰难而意义重大的过程很熟悉。我的总结就是,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法治,但是法治是民主的保障。三是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障要有民主程序。
这次争论参与人数之多、文章之多、规模之广,非常罕见。其基本要求和标志可以概括为以下八条:人大民主科学立法,执政党依法依宪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自治,法院独立公正司法,法律监督体系完善,法律服务保障健全,法治文化繁荣昌盛。
由于这种种原因,只有实行依法治国,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正是因为有了前期这些理论上、实践上的准备,党的十五大才正式提出依法治国。
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法律集中了多数人的智慧,反映了事物的发展规律。为我们指明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明确、清晰的方向和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记者: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国家依法治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李步云:在我看来,党的十八大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为什么这样讲?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到这样一个战略高度,过去没有。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记者:您的这番论述让我们从宏观理论上对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性有了清晰的认识。我认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基本上包括一个核心,四个内容。
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今后,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任务就是要认真落实四中全会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